(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13:30-15:00。 3、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景兴工业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707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45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8,251,366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0%。
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提案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为 186,599,38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 94.1226%;反对为 10,016,782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 5.0526%;弃权为 1,635,2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股份数的 0.8248%。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徐青律师、卓海海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