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024年 9月 24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2024年 3月 8日和 2024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2024年 5月 20日和 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主要对回购资金区间以及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回购资金区间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4年 6月 2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3元/股(含)。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股份拟调整回购用途,将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调整后: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总数的 2/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总数的 1/3(四舍五入取整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