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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0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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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提及:

  •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0万股,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36.50万元。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通过不断拓展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掌握全面的数字和模拟电路设计技术,成为以 MCU为核心的平台型芯片设计企业,为智能控制器提供芯片级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赋能客户,成就自己。

  •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36.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 第四十二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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