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黎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范黎明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不良纪录,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家,在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