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力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57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630.49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该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