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宏气体: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宏转债”已触发《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24年9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日止。本次向下修正后的“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26.97元/股),则本次“金宏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