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573.83万元,进度为 6.40%;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75.17万元,进度为 100.00%,已变更项目;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16,904.75万元,进度为 76.93%,已结项;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累计投入 25,717.22万元,进度为 97.74%,已结项;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 24,000.00万元,进度为 100.00%。合计累计投入 67,270.96万元,进度为 82.72%。
2024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贝克洛为募投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