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泰新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5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25日 -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 100号公司会议室 -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8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7,335,435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828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 董事会秘书汪方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普通股:同意 57,293,084 票,比例 99.9261%;反对 35,234 票,比例 0.0614%;弃权 7,117 票,比例 0.0125% -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普通股:同意 57,295,484 票,比例 99.9303%;反对 35,234 票,比例 0.0614%;弃权 4,717 票,比例 0.0083%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3.01 《关于选举郑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2,379,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8900%,当选 - 3.02 《关于选举郑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2,379,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8900%,当选 - 3.03 《关于选举辜长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2,379,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8900%,当选 - 3.04 《关于选举周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得票数 57,281,679,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062%,当选 -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1 《关于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2,378,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8900%,当选 - 4.02 《关于选举宋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9,353,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021%,当选 - 4.03 《关于选举王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2,378,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8900%,当选 -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5.01 《关于选举刘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7,027,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8981%,当选 - 5.02 《关于选举黄杰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得票数 57,272,377,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8900%,当选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2 《关于调整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11,563,484 票,比例 99.6557%;反对 35,234 票,比例 0.3037%;弃权 4,717 票,比例 0.0407% - 3.01 《关于选举郑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11,540,379 票,比例 99.4566% - 3.02 《关于选举郑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11,540,379 票,比例 99.4566% - 3.03 《关于选举辜长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11,540,379 票,比例 99.4566% - 3.04 《关于选举周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11,549,679 票,比例 99.5369% - 4.01 《关于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11,540,378 票,比例 99.4566% - 4.02 《关于选举宋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11,547,353 票,比例 99.5167% - 4.03 《关于选举王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11,540,378 票,比例 99.5103% - 5.01 《关于选举刘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同意 11,545,027 票,比例 99.4966% - 5.02 《关于选举黄杰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同意 11,540,377 票,比例 99.4566%
三、律师见证情况 -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甘为民,肖佳佳 -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26日
报备文件 - (一)《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二)《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