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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格: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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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9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581,256股,归属价格为26.11元/股(调整后)。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26.31元/股。 4、激励对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51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00%| |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00%| |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0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3、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31元/股调整为26.11元/股。 2、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0月9日。 2、归属数量:581,256股。 3、归属人数:239人。 4、授予价格:26.11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激励对象|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股)|本次可归属 数量(股)|可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 数的比例| | ---|---|---|---|---|---|---| | 1|CHEN GANG (陈刚)|美国|副总经理|288,000|86,400|30%| | 2|李继刚|中国|副总经理|106,500|31,950|30%| | 3|王 涛|中国|副总经理|57,600|17,280|30%| | 4|刘 萍|中国|副总经理|90,000|27,000|30%| | 5|赵 倩|中国|财务总监|90,000|27,000|30%| | 6|HE KUN (何崑)|美国|核心技术 人员|115,200|34,560|30%|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3人)|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3人)|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3人)|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3人)|1,190,220|357,066|30%| | 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937,520|581,256|30%|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参与人员不含董事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定的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定的归属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39名激励对象归属581,256股限制性股票。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0月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未发生相关负面条件情形,拟定的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归属的具体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归属的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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