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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 华鑫股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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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鑫股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26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4/10/10|-|2024/10/11|2024/10/1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060,899,29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7,583,381.59元。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前每股 0.026元派发现金红利。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234元。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股票(即“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34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相关税收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26元。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496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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