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植德京(会)字[2024]0124号... 本次股东大会由锴威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亲自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603,969股,占锴威特股份总数的61.8911%...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表决,同意股份45,551,816股,反对40,499股,弃权11,654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6%,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锴威特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锴威特董事签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锴威特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