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75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月 28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晓东。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 830,958,616.34元,负债总额 577,315,584.54元,净资产 253,643,031.80元,资产负债率 69.48%。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3,750万元。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69,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9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