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合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使激励与工作业绩紧密结合,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考核原则需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办法和业绩评价,实现公司整体业绩提升。
考核范围涵盖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考核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2026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目标如下: - 首次授予: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2025年度不低于90%。 - 预留授予:若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目标与首次授予相同;若之后授出,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2026年度不低于12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考核次数为每年一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考核结果管理包括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考核结果归档。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