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特别提示的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特别提示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 24,193.3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必须清收被原控股股东占用的全部资金,否则公司将被终止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已是失信状态,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破产程序已经终结,存在无法筹措偿还全部资金偿还占款的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9月 20日、9月 23日、9月 24日 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3.9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自 2020年 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
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 6月 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不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4年 5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