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并在修订稿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审核问询函涉及丹阳铁龙轨道装备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资金往来、标的公司向新通达集团拆出资金的用途、姚伟芳代收标的资产款项的具体用途等问题。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丹阳铁龙的主营业务、财务数据及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的合理性分析。此外,公司还说明了标的公司与新通达集团的资金拆借情况、姚伟芳代收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标的公司财务不规范行为的整改情况。针对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情况,公司进行了合理性说明,并解释了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的具体区别。公司还对通过关联方、员工个人账户代收代付款项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表示已对相关财务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