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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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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对威迈斯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将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9/2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超募资金) - 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 -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数量:142.86万股~285.71万股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34%~0.68%

回购股份的目的在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有所变动。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的影响较小。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未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此外,还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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