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南京公用: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工作方案、报告等;审议与ESG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对其他影响公司长远发展定位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与ESG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与ESG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战略与ESG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与ESG工作组。

战略与ESG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会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战略与ESG工作组成员可列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相关的董、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知的方式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形成的会议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战略与ESG委员会通过的方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或者本细则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10月修订)同时废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京公用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