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德联集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德联集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德联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670,033股,发行价格为2.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999,168.94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德联汽车新材料胶黏剂研发和制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699.9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0,431,442.25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0,431,442.25元。此外,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022,330.22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22,330.22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043.14万元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2.23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德联集团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