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