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参股子公司收到法院破产重整裁定的公告)
公司参股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对桑顿新能源进行破产重整,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4年10月28日前申报债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桑顿新能源总资产为65.74亿元,净资产为27.82亿元,负债为37.93亿元;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为2.62亿,净利润为-5.24亿。
桑顿新能源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需依据破产重整结果确定。公司对桑顿新能源剩余担保余额为19,385.01万元,公司将就该担保风险事项履行风控程序,并适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公司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