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公司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资信状况需包括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担保实施方案等内容。公司不得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对被担保人为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部分规定。公司订立担保合同时应严格核查各项义务性条款。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办理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主要职责。公司应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