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0%股权。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为公司自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6个月至《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的前一日(即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8月25日)。在自查期间,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并已作出相应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认为,未发现上述自查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