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4H1523号...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以及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不存在为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