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主要内容: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 因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对象由676人调整为67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为1,478.2628万股。 - 授予日为2024年9月19日,符合相关规定。 - 授予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 公司和授予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 结论: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调整符合规定,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