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9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为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定。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需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等能够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对档案内容进行确认。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相关人员需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及变更情况。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报道、报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控制信息知情范围,若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异动,需立即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备案,并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公司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将受到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咨询、策划、论证等环节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明确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