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9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不得提前泄露重大信息,不得为了吸引认购而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披露,对于具有预测性质的信息需明确依据并提示风险。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或利用进行交易。公司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需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引用专业意见不会产生误导。公司需披露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事件,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异常波动时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是该单位向公司报告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公司需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情况。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需遵循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需履行相应职责。公司需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