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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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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 会议召开情况
  2. 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
  3. 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出席并见证。

  4. 会议文件审查

  5. 审查了《公司章程》、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股东大会通知》等文件。

  6.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

  7.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
  8.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
  9. 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公告一致。

  10.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11. 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053,975,134股。
  12. 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
  1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14. 表决程序

  15.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6. 计票、监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负责。

  17. 表决结果

  18.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厂房及设备租赁协议的议案》。
  19.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 结论意见

  2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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