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出席并见证。
会议文件审查:
审查了《公司章程》、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股东大会通知》等文件。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
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公告一致。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表决程序:
计票、监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负责。
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