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1珠港 01”(债券代码:149667.SZ)的发行人,分别于 2024年 9月 9日、2024年 9月 10日和 2024年 9月 11日披露了关于“21珠港 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的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为 2024年 9月 12日至 2024年 9月 18日(仅限交易日)。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并于 2024年 9月 19日披露了关于“21珠港 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截至 2024年 9月 20日 15:30,未收到投资者对本期债券实施二次回售的工作提出相关异议或疑问。本期债券二次回售申报期将于2024年 9月 23日至 2024年 9月 24日正常开展。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无需参与二次回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