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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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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人才是上市公司最核心的“无形资产”。公司致力于通过增加正向激励、实施薪酬调节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公司中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有效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信邦智能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薪酬委员会汇报; (三)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部门、激励对象三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行政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或公司人力行政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行政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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