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盛新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需做好保密工作,并登记备案。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大股东及其实控人、相关中介机构等。公司需控制信息知情范围,履行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信息谋利。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及信息。涉及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