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盛新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规范运作,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会议等事务。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会议、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需参加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