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3686 债券简称:泰瑞转债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 41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2,683,0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8802 (四)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丁宏娇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章丽芳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郑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37,054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34 是否当选 是 1.02 关于选举李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35,750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25 是否当选 是 1.03 关于选举林云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47,549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802 是否当选 是 1.04 关于选举何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41,359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62 是否当选 是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万立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36,147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28 是否当选 是 2.02 关于选举傅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39,445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49 是否当选 是 2.03 关于选举陈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44,031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79 是否当选 是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李烨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35,744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25 是否当选 是 3.02 关于选举毛毅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 152,343,746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7778 是否当选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01 关于选举郑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5,373 同意比例(%) 15.8933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1.02 关于选举李志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4,069 同意比例(%) 15.5763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1.03 关于选举林云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75,868 同意比例(%) 18.4448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1.04 关于选举何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9,678 同意比例(%) 16.9399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2.01 关于选举万立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4,466 同意比例(%) 15.6728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2.02 关于选举傅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7,764 同意比例(%) 16.4746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2.03 关于选举陈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72,350 同意比例(%) 17.5895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3.01 关于选举李烨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 64,063 同意比例(%) 15.5748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3.02 关于选举毛毅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 72,065 同意比例(%) 17.5202 反对 0 反对比例(%) 0.0000 弃权 0 弃权比例(%) 0.0000
(三)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劳正中、曾东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