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惠制药关于科莱维回购公司所持其42.8725%股权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8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莱维回购公司所持其 42.8725%股权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3,799.40万元及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科莱维回购股权进展及公司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 3月 14日,公司与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张帆及益维康源(北京)制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科莱维拟以 15,120.69万元回购公司所持科莱维 42.8725%股权。因科莱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剩余的定金 200万元及股权回购款3,599.40万元,公司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通知。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理由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张帆 被告三:益维康源(北京)制药技术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定金 200万元及利息。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 3,599.40万元及利息。 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享有被告二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享有被告三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三被告于 2020年 7月 21日及 2021年 12月 10日分别签订了《关于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关于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原告累计向被告一投 11,998万元,共取得乙方 42.8725%股权。被告一未能在业绩对赌期间完成承诺业绩,按照《关于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第 3.10条的约定,原告有权要求三被告回购原告所持有的被告一全部或部分股权。2024年 3月 14日,原告与三被告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一同意回购原告所有的被告一公司 42.8725%股权,回购价格共计人民币151,206,927.78元,其中本金 119,980,000元,利息 31,226,927.78元。被告一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原告支付定金 5,000,000元,分八期支付完毕股权回购款。被告二自愿将其所持有的被告三 59%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原告,被告三自愿将其所持有的被告一 51.1275%股权质押给原告,分别于 2024年 3月 25日、2024年 3月 28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2024年 6月 7日,原告退出被告一,不再具有被告一公司股东资格。《股权回购协议》签订后,被告一仅向原告支付了定金 300万元,且股权回购款中 35,994,000元的支付期限已于 2024年 8月 31日到期,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一未向原告支付剩余的 200万元定金及 35,994,000元股权回购款。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