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发展规划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至六名委员组成,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职权。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5天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及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