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30日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发布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9日14:00在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4,768,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26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