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83元/股的85%(即4.9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长信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长信转债”的转股价格,且未来四个月内(即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如再次触发“长信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月2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长信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长信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