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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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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1珠港 01”(债券代码:149667.SZ)的发行人,分别于 2024年 9月 9日、2024年 9月 10日和 2024年 9月 11日披露了关于“21珠港 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的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为 2024年 9月 12日至 2024年 9月 18日(仅限交易日)。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此次回售不可撤销,其余回售条款不变。

公司拟于 2024年 9月 23日至 2024年 9月 24日实施“21珠港01”二次回售工作,现就实施二次回售征求意见,若投资者对本期债券二次回售安排有异议或疑问,请于 2024年 9月 20日 15:30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zf10531@haitong.com。若在上述时间内无反馈意见,视为本期债券投资者无异议,公司将按照前述日期实施二次回售。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无需参与二次回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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