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外籍员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19日,并同意以29.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1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