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变更将使公司控股股东由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次权益变动后,辉隆投资将直接持有公司 120,999,9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有权部门审批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