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提供最高额为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包头永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2024年 9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名称: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 11月 9日
法定代表人:徐水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3MA0RTEEX7Q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203室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包头永和资产总额 30,271.30万元,负债总额 15,856.13万元,净资产 14,415.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2.38%;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0.74万元,净利润 4,577.80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包头永和资产总额 36,795.09万元,负债总额 23,096.75万元,净资产 13,698.34万元,资产负债率 62.77%;2024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 0.34万元,净利润-721.33万元。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债务人: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20,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本金余额、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保证期间各单笔授信业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6,108.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1.2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