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9日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5.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06,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5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1,360,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