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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源股份: 关于公司监事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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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监事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的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丽香因配偶江云在2024年6月26日至8月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江云在此期间累计买入18,000股,成交金额506,330元,累计卖出11,000股,成交金额326,871元。警示函要求张丽香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规范交易行为。如对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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