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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 公司章程(2024年9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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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9月))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三条:公司于2007年2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于2007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9,194,690元。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第十二条:经营宗旨使命:通过准确、快捷的服务,传爱心、送温暖,成为受人尊敬、值得信赖的一流快递公司!

  • 第三章股份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899,194,69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

  • 第五章董事会

  •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 第六章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协助总裁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七章监事会

  •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内部审计制度

  •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将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等。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以专人送出;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出;以公告方式进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停业、解散和清算

  •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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