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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创: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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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

  1. 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 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拟对威创股份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体处罚包括对威创股份处以850万元罚款,对陆克平处以22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刘钧处以7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陆宇处以6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相关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此外,威创股份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广东证监局拟对威创股份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陆宇、卢永胜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公司判断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但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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