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监事张丽香女士的配偶江云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存在短线交易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 3,147,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云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19,281 元上交公司。
张丽香女士与江云先生对本次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执行到位,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沟通并进一步督导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