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国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70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特别提示: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325元/张(含息、税)
回售申报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0月10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10月11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10月14日
回售申报期间“国泰转债”将暂停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国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本次回售等同于持有人以人民币100.325元/张的价格卖出持有的“国泰转债”。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回售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国泰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其中,i=1.50%(“国泰转债”第四年,即2024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6日的票面利率);t=79天(2024年7月7日至2024年9月24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1.50%×79/365=0.325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泰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25元/张(含息、税)。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泰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0月10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4年10月11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0月14日。
“国泰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泰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国泰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间“国泰转债”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