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鲁班路 600号江南造船大厦 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9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89,482,40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404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吴兴旺 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6人,董事孙伟军先生、冀相安先生因工作原因, 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施东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3人,监事胡明伟先生、职工监事庞晓玲女士因工 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副总经理陈慧先生出席会议;总会计师常荣华先生、 副总经理顾彩银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协议转让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股东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4,161,259 | 99.5627 | 658,361 | 0.2481 | 501,832 | 0.189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协议转让中 船华海船用设备有 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264,161,259 | 99.5627 | 658,361 | 0.2481 | 501,832 | 0.189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 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前卫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船凌久科技投资(武汉) 有限公司、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江增机械有限 公司、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跃进机械厂有限公司、中船重庆液压机 电有限公司、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长江科技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备战、尚斯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