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国林流体和国林新能源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二者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起的45天内(工作日8:30-17:00),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1号楼7层,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532-84992168,邮箱:qdguolin@china-guoli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