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7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82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15.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764,0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5.75元/股。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持有公司股份9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