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等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等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等事项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包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及批准,以及相关股东大会的授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包括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均已达成。
三、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27元/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包括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回购注销数量共计563,840股。
五、结论意见为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